西安物业费新标准2021年1月1日实施,这些小区收
发布时间: 2020-12-18
编辑|甜不辣
12月14日,西安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执行宣传解读,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部门正在督促物业企业尽快完成调价程序。
《办法》适用哪些小区?
《办法》中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需结合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等情况,在政府指导最高限价的范围内协商约定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
按照物业服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办法》,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办法》制定了与物业服务等级相对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已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以及别墅、公寓、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非住宅类型(如办公、商铺)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特约、增值服务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强制要求执行物业费“一费制”和新的停车服务费标准,是否调整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双方协商,通过合同约定。
《办法》适用哪些区域?